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保定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4月1日(含)至2021年10月31 日(含)期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和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进行了调整。
《通知》中明确,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 0.39元/立方米,即2021年4月1日(含)至2021年10月31日(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
原文如下:
日期:2021-04-25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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