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3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快恢复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全面对照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20项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清理规范工作要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清费行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重点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以及接入工程和其他各类收费,没有合法有效收费依据的全面取消。二是搞好价格联动调整,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转供代输及配气价格机制。着力完善供水、供电、转供代输及配气、供暖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三是维护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规范特许经营收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五是明晰权责界限,强化政策和法律支撑。重点是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经营服务市场化进程,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监管、加大宣传力度4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主旨及工作要求,结合河北工作实际,将任务细化分解、强化落实,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加强行业质量和服务管理,有利于推动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升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