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至叶县CNG加气母站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请示》(平发改能源[2016]2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至叶县CNG加气母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符合《河南省天然气发展和利用规划纲要(2011-2020年)》,符合沿线发展规划,对优化当地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积极作用和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意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至叶县CNG加气母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二、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至叶县CNG加气母站输气管道工程,起于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止于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CNG加气母站。工程全长0.121公里,管径168.3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气能力30万立方米/日。
三、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至叶县CNG加气母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总投资5.6万元,全部由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及时将竣工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并建立健全管道保护制度,严格遵守管道运输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维修保养措施,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六、项目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较少,对设计、施工、重要材料采购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同意项目业主自主解决。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是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平顶山叶县CNG加气母站与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分输站连接管线线路路由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河南中石油昆仑金源燃气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评估、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