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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化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5-08-17    来源:兴化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15
08/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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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经营 天然气价格

兴价〔2015〕24号

关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政策规定,现就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正式核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50元/立方米,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二、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供气量起执行。原我局兴价[2013]50号和兴价[2013]71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须在经营场所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兴化市物价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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