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1-04-21    来源:浙江省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21
04/21
14:3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燃气经营 居民用气价格管道天然气价格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台发改价格〔2021〕67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114号)精神,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非采暖季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2.26元,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同步下调0.24元/立方米,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二、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管输价格为0.22元/立方米。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以实际用气量结算。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