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鳌江天然气应急互通附属管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清单如下)。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 | 鳌江天然气应急互通附属管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17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鳌江天然气应急互通附属管线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