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利比亚总人委通过决议,宣布成立石油和天然气事务理事会,全面负责利石油、天然气事务,主要包括审议和评估油气开采计划,研究与外国公司的合作机制,就石油和天然气产量、价格以及合理开采和维护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等向内阁提出建议。
该理事会直接对总人委负责,成员包括经济、贸易与投资部、计划部、人力资源和培训部、工业、电力和矿产部以及财政部的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
日期:2006-09-12 来源:驻利比亚经商参处 作者:驻利比亚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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