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应急部统一部署,省应急厅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四川省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成立了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推进,进行专项指导。
本次需要评估的是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两类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第一类为单罐罐容不小于5千立方米和总库容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库,第二类为单罐罐容不小于5千立方米或总库容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库。
6月20日前,各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自查隐患问题清单。7月31日前,有关中央企业总部将组织专家开展深度评估、逐项核查,评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等级,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并录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同时,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分别组织对非央企性质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开展深度评估、逐项核查,评定风险等级。
各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要对照隐患问题整改清单,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不能完成整改的,各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要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