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幅度,根据燃气企业申请,按照赵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报经县政府批准,于2021年6月1日起,调整赵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国家和省要求
3月19日、3月26日,国家和省发改委分别召开了天然气价格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居民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在基准门站基础上上浮5%。会议要求,各地要迅速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疏导终端销售价格。
二、价格疏导方案
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第二、第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由2.68元/立方米、2.88元/立方米、3.1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2.98元/立方米、3.28元/立方米,各阶梯均上涨0.1元/立方米。
三、相关配套政策
(一)对特殊群体生活用气继续实行价格优惠政策。低保户、特困职工户在第一阶梯基础气量以内的,用气价格优惠0.2元/立方米,超出部分不再优惠。
(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特定用户,执行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平均气价2.88元/立方米。
(三)农村“气代煤”居民用户气价。使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和农村煤改气用户。在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即2.78元/立方米,在非采暖期间,按照普通居民用户分级用量的同等比例执行阶梯气价。
四、影响分析
赵县现有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约15万户,户均用气约10.5立方米/月,上述方案实施后,户均用气支出约增加1元/月,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