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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

日期:2021-06-09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06/0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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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工程 天然气项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分别简称《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

《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在坚持“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要求,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把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

《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运行维护费上限等主要参数取值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管道折旧年限由现行30年延长至40年,体现从严监管要求,有助于降低当期运价率,释放改革红利。

两个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加快打造“全国一张网”,促进资源流动和多元竞争市场形成,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

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健全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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