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相关通知,2021年菏泽全市城镇地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722.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10.50万户。其中开发区新增集中供热2300户。明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1年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根据实施步骤,明确了“方案制定—立项审批—建设实施—考核验收—维保管护”清洁取暖建设周期内的各项工作流程,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因地制宜、多能互补、节能降耗”的原则,“逐小区、逐村”研究确定符合地方实际、群众习惯的技术路线。改造要求每户不少于2个房间。
根据省计划补助标准900元/户,结合去年实施经验,一是建议新增城镇集中供热722.7万平方米,继续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二是建议农村地区10.5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每户执行补贴900元的补贴标准,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三是市级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对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