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新县2019-2020年度县城区
天然气集中供暖补贴办法》的
通 知
安政〔2019〕25号
县直有关单位:
《安新县2019-2020年度县城区天然气集中供暖补贴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安新县2019-2020年度县城区
天然气集中供暖补贴办法
2019-2020年度取暖季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冬季取暖工作,保证县城区天然气集中供暖小区能够平稳运行,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供暖工作要求,参照2018-2019年度天然气集中供暖补贴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城区天然气集中供暖的小区、单位继续给予供暖运行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具体补贴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安新县城区使用天然气集中供暖的小区、单位,在正常缴纳取暖费的基础上,给予供暖运营单位适当的供暖运行补贴,以保证供暖运营单位能够实现正常运营,切实保障好民生需求。
二、补贴金额
考虑我县纳入热力公司及物业部门管理的小区,由于能耗相对较高且因气价原因造成运营成本较高,参照周边地区补贴金额,在2018-2019年补贴办法的基础上,确定如下补贴金额。
县城区所有天然气集中供暖小区、单位超出正常取暖费部分政府不兜底负担,按2018-2019年度基准气价2.65元/方计算,统一确定为每平方米补贴12元;如燃气价格出现调整,则按照每平方米供暖面积耗气10立方米核定补贴,即每立方米气价每调整0.1元,每平米供暖面积补贴金额调整1元。
对部分老旧小区管网,按照省政府《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政府每年列出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的逐步改造,以降低能耗,减少运行成本。
三、补贴办法
1.由住建局制定评价办法对供暖企业做出绩效评价。每个小区、单位选择不同点位进行温度评估,小区居民指导性温度要达到室温20度,最低要18度以上;单位要达到18度以上的标准。自11月15日至3月15日采暖季结束,达标天数要达到95%以上。采暖季结束,由住建局出具各小区、单位绩效评估报告,未达到标准的,适当核减补贴金额。
2.补贴面积按实际供暖建筑面积计算,参照2018-2019年度审计结果。
3.补贴范围仅限于县城区天然气集中供暖小区、行政事业单位,盈利性单位不列入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由住建局按程序予以确认。
四、补贴资金拨付
采暖季结束后,住建局根据审计结果提交资金申请,并附绩效评估报告,县财政将供暖补贴拨付住建局,由住建局拨付至供暖企业。为保障天然气供应,县财政预拨600万元冬季取暖应急周转金,由住建局拨付至供暖企业。供暖补贴发放后,要及时全额偿还冬季取暖应急周转金。补贴资金及应急周转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