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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关于举报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日期:2021-06-22    来源: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06/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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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瓶装液化石油气 燃气市场 瓶装气瓶

南澳县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南澳县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南澳县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0754-86812797。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naxzjj@126.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邮编515900。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有效的举报线索,相关部门查获非法“黑气”储存点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黑气”销售点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瓶(不含)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至50瓶(不含)的,给予举报人15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50至100瓶(不含)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100瓶以上的,举报人将被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四、保密规定

南澳县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由南澳县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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