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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关于举报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日期:2021-06-21    来源: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06/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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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瓶装液化石油气 燃气行业 气瓶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金平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金平区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设立举报电话0754-88993319。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1750573462@qq.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金平区住建局615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保密规定

金平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金平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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