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6月13日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6月16日,新余仙女湖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销售点、集贸市场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液化气瓶进行执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现场,认真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液化气销售点储存场所是否安装了液化气浓度报警器、是否按规定数量储存、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使用充装报废或超期未检气瓶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液化气销售点基本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及时开展对充装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相关器具能按时检测且操作有效。同时也发现个别液化气销售点存在一些隐患,如储存环境过于密封,排风不畅通,液化气储存数量过多、未安装液化气浓度报警器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敦促其限期改进,促使负责人牢记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营。
此次整治行动,检查液化气使用单位16家,销售点1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