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01042号建议的答复
鲁建办议字〔2020〕78号
孙宪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地生效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山东省住建厅职能,向您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职责分工,山东省住建厅积极推进生物天然气发展,支持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纳入管网。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促进生物天然气发展。颁布了《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依法需要进行专业审查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全部下放到设区的市、县(市),由项目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审查,方便生物天然气等项目建设实施。对于生物天然气等满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企业达成一致的,一视同仁,准许接入,不设任何门槛。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设施运行安全。全面摸排燃气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深入抓好燃气行业隐患大排查,快速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燃气事故。组织开展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核查、落实。编制发布了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细则、指南,在全省推广,推动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推进清洁取暖,扩大天然气消费需求。省政府成立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省住建厅牵头成立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山东省清洁取暖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生物天然气列入技术路线,在农村地区推进气代煤工程。通过实施气代煤改造,扩大了燃气用户,各地对天然气需求保持快速增长,为生物天然气接入创造了市场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当前我国生物天然气处于发展初期,由于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生物天然气的净化成本过高,规模较小,产量不够稳定,位置距离不合适等原因,目前我省规模化利用效率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借鉴您提出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规划,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配合省能源局编制《山东省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将生物天然气作为天然气重要补充,做好与天然气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生物天然气项目与当地城镇燃气管网相衔接。
(二)加大技术创新,提高生物天然气利用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畅通项目信息,学习了解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搞好技术创新,提高生物天然气利用率,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工作。
(三)完善配套政策,推动生物天然气生产经营。配合省能源局等部门,加大生物天然气调查研究,了解生物天然气发展需求,配套完善生物天然气生产经营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将生物天然气发展列入城镇燃气发展规划,鼓励城镇燃气企业主动与畜禽养殖企业对接,扩大生物天然气生产经营范围,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支持项目示范,探索生物天然气商业模式。鼓励大型能源企业以及有条件企业投资建设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统筹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蔬菜种植废弃物、城乡餐厨垃圾等各类有机废弃物资源,增强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推动我省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进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531-870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