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增设南川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采暖期阶梯价格制度的请示》(渝长南气文〔20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
第一档气量为0-1200(含)m3,气价为1.96元/m3;第二档气量为1200-2000(含)m3,气价为2.13元/m3;第三档气量为2000m3以上,气价为2.48元/m3。
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在采暖期增加采暖气量,采暖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
二、实施范围
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你司在南川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供区内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执行周期和方式。实施周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结转。先用气后付费的抄表结算用户,按燃气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先付费后用气的预购气量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买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二)采暖用户的认定。南川城区采暖用户到重庆市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南川分公司营业厅申请,经重庆市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南川分公司核实登记后,执行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政策。
(三)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接此通知后,你司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在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四、执行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