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遂宁市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监察工作,提高各充装单位充装质量,遂宁市市场监管局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1年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遂宁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牵头,市特检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一是检查各充装单位的许可资格、资源条件、人员资格、气瓶管理、检验计划,救援预案,完成使用登记的自有产权(含托管)气瓶数量、电子建档情况及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情况;二是检查各充装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三是检查各充装单位使用、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等有关情况,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检验情况,CNG加气站电子标签管理系统使用及粘贴电子标签等。
本次共计检查38家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发现隐患问题81处,责令停业整顿1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要限时整改,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设备、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