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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2号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7-30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07/3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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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热电联产 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 热电循环联产机组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2号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求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2号机)。

2.建设单位:东莞市粤文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广东理文卫生用纸二期项目用地南侧预留地块(具体建设地点见图一)。

  图一  项目建设位置图

4.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内,本项目用地面积6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50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1×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一拖一”多轴机组,由1台燃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成。纯凝工况下,供电负荷500MW,供热工况下,供热能力320t/h蒸汽,供电负荷388MW。

5.项目总投资:119840万元。

6.工期计划:预计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约2年。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6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立项和审批程序风险

2.工程(技术)方案引发的风险

3.资金筹措和保障引发的风险

4.大气污染引发的风险

5.水体污染引发的风险

6.噪声和震动影响引发的风险

7.固体废弃物污染引发的风险

8.水土保持引发的风险

9.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引发的风险

10.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引发的风险

11.流动人口管理引发的风险

12.天然气泄露引发的风险

13.氨水泄露引发的风险

14.基层组织、单位团体态度引发的风险

15.项目周边群众态度引发的风险

16.媒体舆论导向引发的风险

17.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风险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按核准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2.建设单位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应与设计单位充分对接,做好项目资料交接与明确项目需求,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团队,对工程方案进行全方面的比选。

3.建设单位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做好资金筹措计划,积极与资金来源方保持沟通,加强对资金落实进度的跟进,避免因资金落实不到位而出现的资金风险。

4.运营期间严格落实环评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监测、监管,严控污染排放;完善和强化区域环境风险事件应急体系,加强风险预警,按要求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生活污水应统一纳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营期间项目遵循节水和减少废污水排放的原则,本工程将在厂内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将生产废水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远离边界和敏感区,并采取封闭隔声措施,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对施工周围产生影响。本项目设备采购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消声设施,以达到声源上控制噪声的目的。

7.在施工期间,地面挖掘、管道敷设、材料运输等工程带来的施工垃圾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条款和处罚制度。

8.本项目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从设计、施工、运行的角度,切实贯彻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土保持监督、保护和防治的精神,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改善生态环境。

9.针对项目涉及的社会特点,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10.遵守土地、城市管理部门和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质量管理监督人员定时定点地跟踪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施工方严格遵守项目质量安全以及输电网人员的管理规范。

11.施工单位应紧密联系和依靠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居民组织,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

12.加强天然气的管理,建立危险源辨识、登记存档的方法、程序和制度,通过现场巡检和燃气泄漏检测对运行的设备和现场可燃气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13.严格遵守氨水运输、报装及储藏的要求。

14.建设单位应当与当地基层政府、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让当地基层政府、组织了解到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各项便利之处,取得他们对项目建设的支持。

15.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公示与网上公示,定期开展相关座谈会或咨询会,让项目周边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同时收集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议。

16.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应该联系相关媒体,增加媒体对项目的实质性了解,并做出相应的报道。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估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2.评估委托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3.评估委托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4.评估机构:东莞市广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评估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

6.联系人:许工,电话:0769-89865237,邮箱:670309395@qq.com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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