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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1-08-02    来源: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08/0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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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门站价格 非居民用天然气 天然气销售价格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我县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略阳分公司:

由于天然气上游基准门站价格上涨5%,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2.341元/m³基础上提高0.061元,即2.41元/m³;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在2.37元/m³基础上降低0.05元,即2.32元/m³

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从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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