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规定,《东莞市黄江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东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工程惠塘高速、莞深高速(樟木头门站-常虎高速)项目黄江高中压调压站》经批准后,现将该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落实地块拟开发建设用途不符合黄江镇现行土地规划,须依程序对黄江镇现行土地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将用地红线内规划的非城乡建设用地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落实后,黄江镇使用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建设用地规模0.3774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根据黄江镇现行规划,落实地块选址位于黄京坑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为0.3774公顷,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0.3774公顷(均为园地)。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审批表批准后,黄江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3774公顷(约5.6610亩)。
附件:1.黄江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黄江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黄江分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