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台发改价格〔2021〕157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展改革局,台州燃气有限公司、台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台州海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上涨情况,为缓解市区燃气企业供气压力,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0元/立方米,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二、各燃气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自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台发改价格【2021】39号文件同时废止。
各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平稳实施。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府办、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