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的天然气价格情况,我局拟建立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气源价格发生一定幅度的变化时,根据《关于制定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阳发改价格〔2019〕183号)气源价格等测算,即当深圳大鹏、珠海金湾、广西铁山港LNG等挂牌价的平均价格(以下简称挂牌价)超过3.52元/立方米(折算4861元/吨)时,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受阳发改价格〔2019〕183号规定的最高限价限制,但销售价格应控制在各类别基准配气价格与平均挂牌价之和的1.2倍以内。试行时间与阳发改价格〔2019〕183号一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jwjjgk@163.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310号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叶广、黄源谋;联系电话:0662-2332959;邮政编码:529500。
三、传真至0662-3412074。
四、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