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获悉,8月20日,泰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泰安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泰安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执行3.07元/立方米。各天然气销售公司可与用气客户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基础上适当下调,具体下调比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泰安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天然气销售公司:
按照《泰安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泰发改价格〔2021〕185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泰安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执行3.07元/立方米。各天然气销售公司可与用气客户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基础上适当下调,具体下调比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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