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1-09-01    来源:陆丰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09/01
08:4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 用气量

关于调整陆丰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根据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陆丰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陆发改〔2021〕218号)批准,我司于2021年9月1日起将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标准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居民用户:实行三档阶梯气价。每户每月用气量

 第一档:1-30立方米,每立方米4.68元;

第二档:31-35立方米,每立方米5.13元;

第三档:3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5.88元。

(二)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用户每立方米4.78元。

(三)公用性质用户每立方米4.88元。

(四)工商业用户每立方米5.68元。

二、陆丰市管道天然气计价方式、用气优惠等仍按发改局批复的《关于调整陆丰天然气价格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的批复(陆发改价格〔2015〕24号)》规定执行。

三、本次调整价格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陆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