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 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探索并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有效压降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约谈会等方式,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不放心场所宣贯专项行动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发动各单位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自查检测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组织社会单位全面开展用火用电用气自查,特别是督促单位对用电情况进行 1 次全面检测,形成检测报告或检查报告。
(三)自主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推动落实党委政府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单位对照自查检测阶段整理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组织对单位开展 1 次抽查复核。
三、自查检测重点
(一)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制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查看燃气用具及其管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合格;查看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是否存在违规出具失实、虚假记录检测报告的问题。查看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用火方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点蚊香等行为。开展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等措施。
(三)用气方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气等措施。
(四)用电方面。电气产品证书与产品是否一致,是否带病运行、超期使用。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明敷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的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单位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加大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让辖区群众深刻认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配合相关检查和治理。对拒绝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