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20-340000-57-02-019718,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拟建设1条支线及4条联通线,途经滁州市来安县、全椒县、南谯区、马鞍山市和县、郑蒲港新区,沿线共设置工艺站场4座(滁州分输清管站、全椒分输清管站、和县分输站、功桥末站),线路监控阀室5座,线路总长179公里,管径D711毫米,设计输气量为46.6亿立方米/年,主要采用沟埋敷设。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天然气
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生态敏感区和集中居住区。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在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区域乡镇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大开挖、定向钻施工应优化点位选择,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应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加强机械检修,避免跑冒滴漏;河流两侧大堤堤脚内不得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营地,禁止向水体内排放污染物;定向钻穿越泥浆池应留有余量,做好防渗。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污。运营期工艺站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检修放空天然气经15米高放空管排放,减少非正常工况造成的大气污染。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规定,敏感区段不得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声屏障、围挡降噪。运营期加强源头预防和运行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噪声源布局和场站工艺设计。
(六)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废料分类回收,弃土弃渣及时回填,废弃泥浆妥善处置后回填泥浆池,工程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线、站场附近限制建设居民点、医院、学校、养老院、车站、商场、娱乐场所等敏感建筑物。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生态治理与恢复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如工程规模、建设内容、选址选线、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滁州、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来安县、全椒县、南谯区、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七、收到此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滁州、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以及来安县、全椒县、南谯区、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YPBR2F)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