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宁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相关县(市)发改局:
鉴于近期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宁德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管理机制》(宁发改商价〔2020〕32号 )规定,经研究,自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用气价格为4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用气价格为4.58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为5.34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格
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格为5.1元/立方米。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临时价格交叉补贴。宁德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宁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统筹出参与补贴的非居民售气量占比,分担居民用气价格差,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协商。当购气成本降至3.8元/立方米时停止临时交叉补贴。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宣传,积极做好用户预充剩余气量的气价折算工作,保证调价政策的合理衔接;加快计量设施升级更新,准确计量居民阶梯气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非居民用气采用合同价格逐月结算的,联动调整计算期内累计平均销售价格不得突破非居民最高指导价。
(四)相关县(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参照我市中心城区价格执行的,自2021年9月1日起同步调整。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