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提前核准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157号
北京北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燃实经文〔2021〕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启动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三、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89973XQ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估算金额(万元) |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自行招标 | ||||
或委托招标)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10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60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