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自然资源部受理了浙能舟山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用海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3日—10月11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浙江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