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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辽宁省铁岭市燃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日期:2021-09-29    来源:铁岭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21
09/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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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价格 管道燃气 燃气价格调整

 关于调整燃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2021年9月18日铁岭市调整燃气价格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决定,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1年11月组织召开调整燃气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含开原市、清河区)

(一)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9名。其中:消费者18名(市区10名、开原市、清河区各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名(铁岭市、开原市、清河区各2名),经营者2名,专家2名,消费者协会1名,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10名。

(二)旁听人。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4个(铁岭市2名、开原市、清河区各1名)。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邀请4家新闻媒体参加(铁岭市2家、开原市、清河区各1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18人通过居民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政府部门、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二)旁听人产生方式

旁听人自愿报名,采取按报名先后顺序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产生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铁岭市(开原市、清河区)常住居民。

2.使用城市管道燃气的用户,了解铁岭市燃气价格等相关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等信息)。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旁听人报名电话为72880516,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30 日。

四、其它相关事宜

调整燃气价格听证方案及听证会其它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在听证会正式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特此公告。

铁岭市调整燃气价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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