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天然气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更好发挥天然气发电机组作用,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浙江省实际,现就优化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1.存量机组继续执行两部制电价。9F、9E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302.4元/千瓦·年(含税,下同),6F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571.2元/千瓦·年,6B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394.8元/千瓦·年,电量电价按气电联动方式制定。
2.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继续执行单一制电价,上网电价仍暂按每千瓦时0.65元执行。
3.新建9H机组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执行市场交易电价。
二、气电价格联动方式
依据气源价格,综合考虑其他物料成本,分机组类型分淡旺季核定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其中,9F、6F机组电量电价=天然气到厂价(含管输费,下同)÷4.9×(电源增值税÷气源增值税);9E、6B机组电量电价=天然气到厂价÷4.5×(电源增值税÷气源增值税)。电力市场运行期间,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执行电力市场交易电价。
三、其他事项
1.各天然气发电企业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定期报告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执行等情况,我委将根据政策执行效果,结合电力供需形势、电力市场建设、天然气发电企业经营等情况,动态调整天然气发电价格政策。
2.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后续如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