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辅导基本情况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和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或“公司”)于2021年5月签署《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辅导目的:促进中海油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中海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董事长)全面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境内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同时促进辅导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2、辅导对象:根据相关规定,中海油参加本次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中海油5%以上(含5%)的自然人股东或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中海油的实际情况,辅导机构将择机安排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辅导。
3、辅导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由辅导机构中信证券人员黄艺彬、张峥嵘、顾宇、杨巍巍、周焱、李婉璐、束颉晟、王天阳、路宏伟、郭策、韩铮等组成“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辅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项目组”),由黄艺彬担任辅导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中海油辅导事宜。在辅导过程中,将邀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关机构协助完成辅导工作。
4、辅导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中海油与中信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约定的辅导内容进行,主要包括: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体系,公司独立运行,关联交易及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等方面。
5、辅导方式:中信证券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中海油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中海油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辅导的主要方式有“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考试、个别答疑、专业服务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6、辅导方案:针对中海油的具体情况,中信证券制定了辅导前期、辅导中期和辅导后期三阶段的辅导计划。辅导前期重点是摸底调查,全面形成具体的辅导方案,根据北京证监局相关规定报送辅导备案申请并开始具体实施辅导工作;辅导中期重点在于集中学习和培训,诊断问题并加以解决;辅导后期重点在于完成辅导计划,进行考核评估,做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7、其他:为保证本次辅导质量,中信证券会根据辅导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修改和补充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修改和补充情况会在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辅导工作总结报告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