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陆丰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根据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制定陆丰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配气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陆发改 〔2021〕241号)批准,我司于2021年11月1日起将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标准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居民用户维持原价,实行三档阶梯气价。每户每月用气量:
第一档:1-30立方米,每立方米4.68元;
第二档:31-35立方米,每立方米5.13元;
第三档:3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5.88元。
对陆丰市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户等家庭生活用气,按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80%计收。属于此类用户凭有效证件可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二)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按《管道燃气用气分类使用范围》规定应执行居民气价的用户每立方米4.91元。
(三)非居民用户最高限价每立方5.28元。
二、本次调整价格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陆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