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拟批准《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信息公布起5个工作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号建设大厦6楼602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525387
电子邮箱:nzzhb@chancheng.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LNG气化站项目 | 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管理区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管理区,拟在现有场地内建设LNG供气站,LNG供气站占地面积5381m2。项目主要建设2个50立方米LNG天然气储罐和3000标方/小时汽化器2台。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南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吉利涌。 |
生产废水:新增废气治理设施中喷淋塔产生的废水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
废气:卸车蒸发天然气通过管道收集,导入BOG加热器,经计量、调压、加臭后输送至供气管道,不外排;系统超压排放、储罐检修废气通过10m放散管排放; | |||||
设备噪声:减震、隔声、消声、降噪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