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精神,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青海分公司与你公司签订的《2021年-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及天然气购气成本变动情况,为保障德令哈市冬季非居民用气需求,非居民用气由均衡气量、调峰气量组成的气价上调比例的规定,该合同中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的非居民用气价格,划分为均衡量、调峰量,其门站价格在青海省基准门站价格1.1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均衡1上浮20%至1.38元/立方米,均衡2上浮30%至1.495元/立方米,调峰量上浮47%至1.6905元/立方米执行。按照德令哈市天然气门站价与销售价联动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德令哈市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德令哈市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由1.67元/立方米调整为1.98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2.32元/立方米调整为2.63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由1.97元/立方米调整为2.28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价格,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按《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自2022年4月1日起,按调整前的销售价格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建立合同外供气供用双方协商机制。为减少天然气成本疏导压力,保证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稳定供应,建立合同外供气供用双方协商机制。按《2021年-2022年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气量分解落实到非居民用户后,仍无法满足需求的,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用户委托燃气企业通过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渠道采购,并根据采购成本+输配费用协商确定结算价格。你公司要主动与各非居民用户沟通,做好气量测算到户等工作,并与用户签定委托供气协议,确保销售衔接足量、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动态调整工作。此次非居民用气价格暂按上一年度的均衡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待后期上游公司下达2021-2022年均衡比例后,我委将根据实际比例再作测算后进行最终价格的调整。
(三)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主要媒体主动公开此次价格调整情况及后期合同外气量的采购情况、分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市场监管。市住建局要加强行业监管,对全市供暖企业做好宣传引导;市市监局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