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公布《河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供水、供热、燃气)》。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逐步形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导,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补充,液化天然气为应急备用的用气结构,持续完善城区配套管网建设,扩大燃气供应范围,提高燃气供应效率,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燃气安全供应保障体系,促进我省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气源结构。坚持以天然气为主的城市燃气供应体系,提高LNG进口规模,加大省内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拓宽供应渠道。对于管道天然气辐射不到的区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补充城市商业和居民用气、参与城市燃气应急调峰,同时逐步淘汰人工煤气。
完善城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应根据各自城市规模、发展目标,完善城区门站、调压及加气设施,探索加气站、加氢站合建模式试点;补齐应急、调峰储气设施短板,重点布局沿海LNG接收站储罐群及地下储气库,逐步形成以地下储气库和LNG接收站为主,LNG储备站、罐箱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调峰系统;按照即有即改、分类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燃气管网改造工程,重点改造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铸铁管、镀锌钢管以及公共管网中存在问题的燃气管网,保障管网运行安全。
合理发展液化石油气。按照逐步整合充装站、增设供应站的总体思路,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等设施布局,明确建设时序,提出稳定供应保障措施,促进形成层次清晰、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体系。按照居民用户购气距离在5公里左右的要求,合理增设液化石油气瓶供应站,解决群众用气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开展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建设,完善气瓶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销售和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
加快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各类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工程。鼓励企业开发建设生物天然气项目,支持生物天然气并入天然气管网。扩展居民生活、发电、交通等领域应用生物天然气,建立多元化消费体系,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构筑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人防”,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和巡检巡查制度,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可能发生燃气串气安全隐患等情况,重点排查储气设施、门站、加气站以及饭店、火锅城等人员密集场所。
推进“技防”,至2022年底,全面完成城市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安全装置的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用户安全用气。严把产品质量关,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产品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构建“省、市、县、企业”四级联网的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目标。
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加强全省燃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本省范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完善城市燃气企业服务流程,落实燃气服务标准,细化操作规范,提高服务质量。设立企业安全抢险机构,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抢险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燃气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