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供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临海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号)文件精神,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3.99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现就调整临海市供暖季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含税)调整为4.79元/立方米(含配气费0.8元/立方米)。具体销售价格由燃气企业在最高销售价格内根据成本变化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燃气企业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请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