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玉发改价费【2021】189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燃气企业: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为促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顺畅传导,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69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玉溪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方案
(一)根据云发改价格【2020】699号中提出的联动额测算公式和确认原则,经确认的联动额为0.75元/立方米。联动额实行最高限额管理,疏导后的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妥善做好对终端用户的宣传解释和气费清算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二)价格联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委报告。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