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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江苏省无锡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1-12-08    来源:无锡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12/0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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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居民用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 气源价格

完善无锡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

今年以来,上游气源价格波动频繁,始终呈上涨态势,特别是冬季气源价格更是涨幅巨大。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周边城市做法,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我委拟在此次调整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时,健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

一、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定价公式

销售价格=基准价格*(1+浮动比例),基准价格=气源价格+配气价格。

其中:配气价格为固定值,现行标准为0.75元/方,原则上每3年校核一次。气源价格随着上游价格调整而变动,由燃气公司提供的各渠道采购合同价与部分预估补充气源价加权平均后得出。公式中的浮动比例为:工业用户浮动比例最高为5%,商业用户浮动比例最高为10%,下浮不限。

二、新模式非居民用天然气定价公式

参照周边城市南京和苏州的经验做法,拟调整新定价模式的非居民用天然气政府指导价由合同内销售价格和代购代销价格两个部分构成,定价公式分别为:

1.合同内销售价格=基准价格*(1+浮动比例),基准价格=当期合同内气源价格+配气价格。上述当期合同内气源价格是指燃气公司通过各种渠道采购的量与价均已签定的气源,不含后期预估补充气源的成本。

2.代购代销价格=当期合同外平均采购成本+配气价格*(1+浮动比例)。代购代销是指天然气购销合同内的气量分解落实到用户后,仍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的,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用户委托燃气企业通过采购LNG、市场竞拍等渠道采购的气源。

3.新模式中配气价格、浮动比例的含义与现行模式中的含义相同。

4.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当上游合同内气源采购价变动幅度累计超过省门站价格的5%,由市发改委根据燃气企业申请及时启动价格调整。

社会各界对上述拟调整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反馈给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电话:81825051,电子邮箱:wxcb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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