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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12-10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12/1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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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门站价格 燃气价格

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 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市区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1〕219 号)的文件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萧山区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萧山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0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2元,煤改气用户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8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59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 号)要求,此次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对于2021年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由市县财政酌情补贴。

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燃气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用户用气特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分类用户具体终端销售价格。同时,燃气公司应积极做好燃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7 号)

2.《市发改委关于市区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1〕219 号)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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