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城区2021-2022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实行价格联动的通知
廊发改能价〔2021〕719号
安次区、广阳区发改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廊坊市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要求,结合廊坊市今冬明春天然气购进价格实际情况,现就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上下游季节性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2021年11月1日(含)至2022年3月31日(含)期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95元/立方米。执行最高限价管理,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综合考虑购气和输配价格成本因素,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2、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在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基础上,视情况给与执行政府定价的城市集中供热企业一定比例的用气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双方企业协商确定,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
3、2022年4月1日以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先行恢复至2021年同期3.26元/立方米价格水平。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2022-2023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后,再根据有关合同和政策调整制定正式价格。
市有关部门及安次区、广阳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供需衔接有关工作。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市场供应保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好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