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燃气政策导读 » 正文

《关于公布天津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15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12/15
08:3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价格

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55号)。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价格安排、执行时间与范围等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按照国家关于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政策、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为顺应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应对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动的影响,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近年来,我市对供暖季(当年11月1日-转年3月31日)、非供暖季的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了季节性价格政策。

为满足今年供暖季的集中供热、工商业用户的管道天然气用气需求,我市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积极组织气源,与上游供气企业全面签订了供暖季的用气合同,为供暖季天然气供需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销售价格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市天然气经营企业购进天然气的加权平均合同价格,本着保障优先、同向等额调整的思路,制定了本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的最高销售价格。即: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72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43元。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综合考虑购气成本、配气价格等因素,自主制定低于最高销售价格的具体价格,让利于终端用户。

三、执行时间与范围

上述价格政策执行时间为今年供暖季(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实施范围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具体是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集中供热用气,不涉及居民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以及执行居民气价的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学校等非居民用户的用气,其销售价格保持稳定,不作调整。

四、相关要求

为确保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我委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做好供需衔接,确保今年供暖季的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做好燃气供热企业财政补贴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和供热价格的稳定。二是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政策解释、用户服务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