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海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集中供热价格与集中采暖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德政办〔2018〕125号)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青海分公司与你公司签订的《2021年-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和《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冬季补充协议》中天然气均衡比例及门站价格调整情况,为保障德令哈市冬季非居民用气需求,现就德令哈市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调整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用气类型 | 2021年11月30日 | 2021年12月1日 | 上调金额(元/立方米) | 2022年4月1日起 |
调价前 | 调价后 | |||
工业 | 2.28 | 2.39 | 0.11 | 1.97 |
商业 | 2.63 | 2.74 | 0.11 | 2.32 |
集中采暖 | 1.98 | 2.09 | 0.11 | 1.67 |
注:1.按照《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冬季补充协议》中均衡比例及门站价格,在原有11月30日调价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
2.自2022年4月1日起恢复夏季气价,即按照《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德令哈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德政发改〔2021〕375号)文件执行。
二、执行时间
本文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建立合同外供气供用双方协商机制。为减少天然气成本疏导压力,保证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稳定供应,建立合同外供气供用双方协商机制。按《2021年-2022年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2021-2022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冬季补充协议》气量分解落实到非居民用户后,仍无法满足需求的,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用户委托燃气企业通过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渠道采购,并根据采购成本+输配费用协商确定结算价格。燃气销售企业要主动与各非居民用户沟通,做好气量测算到户等工作,并与用户签定委托供气协议,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二)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各燃气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主要媒体主动公开此次价格调整情况及后期合同外气量的采购情况、分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市场监管。市住建局要加强行业监管,对全市供暖企业做好宣传引导;市市监局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