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连云港市冬季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要求,因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上游合同气量和合同价格尚有不确定因素,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制定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合同内气量最高临时销售价格为3.8元/立方米(含税)。对上游合同内气量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需要通过购买LNG、竞拍等补充气源的部分,由天然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结算价格。
二、 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冬季保供期结束后,对供气企业实际采购成本进行调查核算,制定正式销售价格并由供气企业与用气企业进行差价结算。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工作,加强与上、下游用户的供需衔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