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按照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经重庆市开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转供的公用管网的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1.942元/立方米调整为2.476元/立方米,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252元/立方米调整为2.786元/立方米,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074元/立方米调整为2.576元/立方米。
经其他燃气经营企业转供的公用管网的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1.982元/立方米调整为2.516元/立方米,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292元/立方米调整为2.826元/立方米。
二、政策执行时间
执行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共同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