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白银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市发改价费〔2021〕470号
各县区发改局,市住建局,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今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强劲复苏,天然气需求急剧增长,加上国际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持续走高,导致进口天然气采购成本直线上升。为保障白银市天然气正常供应,缓解季节性天然气供需矛盾,合理疏导天然气气源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白银市管道天然气今冬明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顺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商业用气
白银市城区,价格由2.18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
靖远县,价格由2.19元/立方米调整为2.51元/立方米;景泰县,价格由2.69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平川区,价格由2.34元/立方米调整为2.65元/立方米。
二、集中采暖用气
靖远县,价格由2.12元/立方米调整为2.44元/立方米;景泰县,价格由2.06元/立方米调整为2.52元/立方米;平川区,价格由2.27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
三、供加气站用气
白银市城区,价格由2.25元/立方米调整为2.62元/立方米;
靖远县,价格由2.25元/立方米调整为2.57元/立方米;景泰县,价格由2.49元/立方米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平川区,价格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71元/立方米。
四、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满结束后,非居民用气恢复执行《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白银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1〕339号)文件规定的价格。
五、相关要求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科学预测,积极参与上海或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气量竞拍,做好供需衔接,尽力满足市场用气需求。
(二)对于今年合同外新增天然气用户,由于天然气公司没有纳入年度合同计划,缺少合同约定价格(天然气进价),政府无法定价,因此,天然气公司可根据客户用气需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平进平出的原则,以实际采购价销售,由此产生的配气成本由天然气公司承担。
对上年有实际用气量的老用户,上年同期用气量按照政府定价销售,超出部分按照自愿,以实际合同外采购价平进平出的原则销售,配气成本由天然气公司承担。
对合同内结余气量和老用户减少的用气量,按照新用户实际用气量占比合理分配,以政府定价销售,超出部分以采购价平进平出销售,配气成本由天然气公司承担。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价格调整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整平稳运行,同时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成本控制,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接受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