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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2-01-11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

国际燃气网

2022
01/1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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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储气设施 天然气供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306号)要求,现将《庆阳市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有序供应。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庆阳市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应急保供分级预案

为有效保障全市2021—2022年供暖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极寒天气、自然灾害、上游气源不足等突发事件及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确保全市供暖季天然气供应稳定,避免或减少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对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兼顾、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因冬季天然气供应受上游限气、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导致供气量及供气压力无法满足下游天然气用户的基本需求,而需要采取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职责分工

(一)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庆阳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住建、能源和工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工信局、住建局、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城市燃气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全面负责全市天然气供应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预警、指导、运转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市工信局负责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市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必要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全市天然气实际供需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经领导小组授权后向庆阳瑞华能源公司下达生产用气停限供指令,统一调度市内天然气可用资源,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城燃气企业的日常运行监管,督促各县(区)住建局及城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并抓好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市城燃企业天然气供需情况报表;应急期间负责按照保供优先级别向燃气企业下达分级限供指令;配合处理突发事件。

市能源局负责天然气储气设施、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和长庆自产气源的指标争取;配合处理突发事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输管线出现断供时,统一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保供城区民生用气。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做好迎峰度冬保障供应工作,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各城市燃气及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社会责任,进一步细化迎峰度冬预案,积极配合落实全市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期间天然气供应和资源协调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加强应急保供管线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气应急调度计划。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气源供应和供需、缺口情况。

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辖区内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辖区内天然气供需工作台账和民生用气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天然气日供应量、需求量,主要城燃企业日供气数据及居民生活、集中供热、车用气的分类与分行业构成等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加强供应保障。供暖季(11月—次年3月)期间督促城燃企业严格按照管道气合同规定的居民用气比例向下游用户供气,不得将居民用气指标随意调剂为非居民用气,及时向市住建局燃气办报送辖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报表。负责一般、较大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重大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它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解决或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警级别

迎峰度冬期间,全市天然气供应发生突发事件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造成局部或区域性天然气供应紧张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预警,一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一)一级预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造成或可能造成天然气干线管道停输,导致天然气中断24小时以上,影响市、县城市居民用气。

2. 事故状态、极端天气等因素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20%且预计持续20天以上。

(二)二级预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造成或可能造成天然气干线管道停输,导致天然气中断12—24小时以内,影响市、县城市居民用气。

2. 事故状态、极端天气等因素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10—15%且预计持续20天以上,或供需缺口达到当月日均合同量15—20%且预计持续15天以上。

(三)三级预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造成或可能造成天然气干线管道停输,导致天然气中断12小时以内,影响市、县城市居民用气。

2. 事故状态、极端天气等因素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10%且预计持续10—20天以上。

注:缺口量百分比=(实际供气量—计划供气量)÷计划供气量×100%。

五、应急保供方案

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以供定需”和“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原则,依据以下原则和顺序减限或停供:

按用气性质分:LNG→工业→CNG(社会车辆)→城市商业→社会公服→采暖和居民炊用。

按重要程度和社会影响分:行政村→乡镇→县城→市政府所在地。

(一)三级应急供气方案。当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10%且预计持续10—20天以上时,立即启动三级预警,限供工业用气和CNG社会车辆用气。

三级应急供气方案

序号用户名称用户供气状态备注
类型
1庆阳万世城市燃气限供CNG今年签订供气合同总量5547.13万方;202111-20223月供气量共3109.6万方。
天然气公司
2镇原万世城市燃气限供CNG
天然气公司
3庆阳瑞华直供LNG限供工业用气60万方/日天然气保供全市
能源公司
4庆阳能化直供CNG限供工业用气20万方/日天然气保供全市
集团公司

(二)二级应急供气方案。当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10—15%且预计持续20天以上,或供需缺口达到当月日均合同量15—20%且预计持续15天以上时,立即启动二级预警,限供工业用气和CNG社会车辆用气,在三级压减方案的基础上,在用气高峰时段限供城市商业用气。

二级应急供气方案

序号用户名称用户类型供气状态备注
1庆阳万世城市燃气限供CNG、城市商业今年签订供气合同总量5547.13万方;202111-20223月供气量共3109.6万方。
天然气公司
2镇原万世城市燃气限供CNG、城市商业
天然气公司
3庆阳瑞华直供LNG限供工业用气60万方/CNG保供全市
能源公司
4庆阳能化直供CNG限供工业用气20万方/CNG保供全市
集团公司

(三)一级应急供气方案。当全市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当月日均合同量20%且预计持续20天以上时,立即启动一级预警,停供工业用气、CNG用气(公交车除外)、城市商业用气,在二级压减方案的基础上,限供社会公服用气。

一级应急供气方案

序号用户名称用户类型限供状态备注
1庆阳万世城市燃气停供CNG、城市商业、限供社会公服今年签订供气合同总量5547.13万方;202111-20223月供气量共3109.6万方。
天然气公司
2镇原万世城市燃气停供CNG、城市商业、限供社会公服
天然气公司
3庆阳瑞华直供LNG停供工业用气60万方/CNG保供全市
能源公司
4庆阳能化直供CNG停供工业用气20万方/CNG保供全市
集团公司

根据具体情况,应急预警级别可互相转换,应急措施可根据影响程度随时调整。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和庆阳瑞华能源公司是庆阳市的主要保供企业,要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方案,在供暖季内,企业的CNG和LNG气源要优先保供庆阳全市用气。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预案启动。当市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继续扩大。同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召开紧急联席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预警级别、制定运转模式和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警预案,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二)畅通通讯。应急预案一经启动,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保障通信畅通,加强信息沟通,服从统一调度、统一安排。

(三)应急会商。紧急情况下,市领导小组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应急会商会议,沟通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信息,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责任追究。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如果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后,在应急状态结束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对应急预警措施实施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做出调整,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二)应急终止。经过评估,需要停止或延长应急预案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应急预警期间征用补偿、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八、附则

(一)制定和解释。本预案由市工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各县(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相关预案。本预案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和城市燃气企业,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编制与之配套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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