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6号)规定,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现行市区配气价格为0.80元/立方米,制定时间已满3年。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区天然气经营企业2018-2020年的配气情况进行了成本审核。根据审核结论拟将配气价格调整为0.72元/立方米。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月24日前反馈给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联系电话:85868012,电子邮箱:1010017751@QQ.com。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