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供热集团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供热集团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2 工程规模:本改造工程对梨花峪热源厂、解放路热源厂、解放东路热源厂、前峪热源厂、桃山热源厂、灵山热源厂、建国路热源厂、东门余热、正义余热总计 9 个热源厂下辖供热区域老旧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 对 47 座热力站内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阀门及设备进行更换:对约3.8万平未分户改造的老旧小区住宅楼进行分户改造:对约 196.6万平住宅楼老化漏水的严重的立杠进行更换改造:本次改造DN400~DN32 管线长度约 36 千米。
2.3 投资额: 12158 万元。
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共划分 1(标段数) 标段。
2.5 招标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 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 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6 设计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
签订内容为准) ,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2年3月23日08:30时至2022年3月29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2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号)。
6.2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6.3 投标单位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4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康宁街 13 甲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412-266124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 6 号信安达大厦 A 座三楼 306 室
联 系 人: 杨婷婷、高志超
电 话: 024-31872261
电子邮件: lngz_zb@163.com